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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职业教育的概念

  职业教育,也称职业技术教育,是指根据一定社会的发展需要,在一定的普通教育基础上,对受教育者进行从事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受教育者成为社会职业所需要的人才。现代职业教育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使人的个性得到充分发展的重要渠道。职业教育是我国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职业教育,在国内和国外,有不同的理解、认识和称谓。有的称“职业教育”,有的称“职业技术教育”;有的则将“职业教育”和“技术教育”分开使用,把以培养脑力劳动为主的专业技术人员学校称为技术教育,以培养体力劳动为主的技术工人学校称为职业教育。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存在着职业教育和职业学校。1951年《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中,没有用职业教育、职业学校的名称,而使用了技术教育和中等专业学校、技术学校等名称。1962年周恩来总理提出要适应青年就业的需要,兴办职业学校,才使用职业学校这个名称,与中专、技校同时存在。1982年2月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将职业教育与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并列。1985年5月27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规定了职业技术教育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为我国教育体制的三大组成部分。1995年3月1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了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1996年5月1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因此,目前在国内,“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是通用概念,虽然对二者的内涵尚有争议,但认识已趋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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