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制度>>成人教育制度 |
|
8.3.2 建国后成人教育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和国务院就采取了许多措施,推进工农教育事业的发展。1949年10 月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要加强劳动者的业余教育和在职干部教育”。12 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开展1949年冬学工作的指示》,决定在全国农村普遍开展冬学教育。1950年9月20日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会议,这次大会后的一个重要成就就是制定了建国后第一套较完整的成人教育具体政策,包括1950年12 月14 日政务院发出的《关于举办工农速成中学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的指示》,12月20日由政务院、教育部共同制定的《各级职工业余教育委员会组织守则》,12月21日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开展农民业余教育的指示》,1951 年2月27日教育部颁布的《职工业余教育暂行实施办法》等,为建立新中国的系统的成人教育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期间,在全国城市、农村普遍开展了扫盲教育,到1952 年扫盲教育达到第一次高潮。干部教育和职工教育也有较大进展。 1953年12月24 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加强干部文化教育的指示》,提出“大量培养和提拔工农干部,有计划地提高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水平,使他们成为各项建设事业的骨干”。到1955年,全国各类干部学校达3800多所,在校生为1393000多人。在这期间,在80% 的人口中开展了扫除文盲运动,掀起了速成识字法扫盲运动的高潮,到1956 年发展成第二次扫盲运动的高潮。1956年3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扫除文盲的决定》,要求各地根据情况制订计划,大力开展工作。这时的业余初等、中等职工教育和农民业余文化技术教育也有了很大发展,初步形成了从小学到大学的职工教育体系。 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明确指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扫除文盲,普及教育,培养出一支数以千万计的又红又专的工人阶极和知识分子队伍”,并提出“成人教育与儿童教育并举,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业余学校并举,学校教育与自学(包括函授学校、广播学校)并举”。在此期间,扫盲教育再现高潮,文盲比例由解放初的80%以上减少到43%左右,取得了很大成绩。农民业余教育办起了大量的业余初等学校和业余初中,同时举办了大量农民技术学校,开展多种多样的农业技术教育。职工教育,全国各厂、矿、企业办起了业余初等教育,在教学内容上注意与扫盲教育紧密衔接,并举办了大量业余初中、业余中等学校和业余高等学校,与全日制、半日制、中等和高等学校协作,争取社会多方面支持。1960年3月8日,我国第一所电视大学北京电视大学建立。这一时期,由于浮夸风的盛行,成人教育有脱离实际、忽视质量的倾向,1961年按照“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开始对成人教育进行调整,直到1963 年成人教育才又重新发展起来。 “文化大革命”期间,成人教育受到严重的摧残。成人的业校、夜校、函授院校、电视大学等基本停办。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成人教育进入恢复和发展的新阶段。1978年11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使农民教育工作从扫盲入手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79年12月,教育部召开发第二次全国农民教育工作会议,农民教育开始由扫盲为重点转到大力发展农初等、中等文化技术教育的新阶段,特别是各种形式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占有突出地位。1979年9月14日,教育部在郑州召开全国职工教育工作会议,对广大职工提出全员培训的要求。1981年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确定了职工教育的方针、任务和政策,是指导职工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职工教育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198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关于中央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工作的决定》。1985年5月,中共中央做出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有关干部、职工、农民的成人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应改进和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要决策,促使成人教育事业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从1978年到1986年,全国建成成人高校1200多所,成人中专学校4100多所,其他职工学校3万余所,县级农民文化技术学校3500多所;全国扫除文盲1522万人,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县累计达1400多个;对3000 万青壮年职工进行了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补课;10万余名厂(矿)长、经理参加了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和国家统考,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20多万人,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开始起步;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毕业90万人,成人中专毕业142万人。 1986年12月,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劳动人事部、中央组织部和全国职工教育委员会联合召开了建国以来首次全国成人教育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原国家教委《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国务院于1987年6月批转了这一决定。在全国成人教育工作会议和决定的推动下,成人教育的工作重点实现了由对青壮年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补课向开展岗位培训的转移,这是成人教育的一项重大改革。同时,各级各类成人学校也根据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成人教育的特点进行调整、规划和改革;继续教育和社会文化生活教育普遍开展,地方、行业、部门和社会力量举办成人教育的积极性,以及广大从业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的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激发;成人教育管理体制得到理顺。为推动扫除文盲工作,国务院于1988年2月发布了《扫除文盲工作条例》,为扫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力地促进了扫盲工作的开展。 1992年8月,原国家教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工作会议,会后国务院批转了原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意见》。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提出了“积极发展”成人教育的方针。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要》指出:“成人教育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身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对不断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1995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成人教育制度,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从法律上保障和推动了成人教育的发展。在上述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我国成人教育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扫盲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力度,每年扫除文盲400 万以上,到1995年,总人口文盲率降到12.01%,成人文盲率降到16.48%,青壮年文盲降到6.14%。农村成人教育形成网络,到1997 年,全国已有80% 以上的乡镇和4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了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县办农民文化技术学校2823所,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发展到40892所,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发展到397441所。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有效地提高了在职从业人员的政治、文化、技术素质。从1987年1月到1997年12月,全国职工参加岗位培训累计达3.3亿人次。成人高中等学历教育为青年成才架设了新的桥梁,到1997年,我国共有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1107所,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有860所;成人中等学校2971所。社会力量办学迅速发展,据1997年统计,全国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5万余所,在校生约1066万人。1999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强调,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初中级人才,尤其要加大教育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的力度。 改革开放20年来,成人教育有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我们坚信,在今后一个历史时期,成人教育作为传统教育向终身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将在构建我国的终身教育体系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再创新的辉煌。 |